校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为提升学校内部管理和服务水平,全面掌握学校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,加强对学校重点工作的协调和督办,根据学校主要领导要求,实行单位(部门)工作月报告制度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.各单位(部门)要根据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结合单位(部门)实际,及时谋划和总结工作,每月对本单位(部门)的工作及时总结,并谋划下月工作。
2.各单位(部门)每月25日前,以工作清单的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交本单位(部门)本月工作小结及下月工作计划,学校办公室汇总后上报校领导,并下发。
3.请各单位(部门)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(部门)10月工作计划(含纸质版、电子版)报送至学校办公室,纸质版的须由单位(部门)主要负责人签字、盖章,电子版发至邮箱1435621529@qq.com。联系人:孙竟,联系电话:59750008。
特此通知。
学校办公室
2018年10月8日